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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关于报废资产处置的公告 (编号:BFCZ-20250917)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170 时间:2025年09月23日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现有一批报废资产(详见附件1《报废资产处置清单》)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参加单位资质及处置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废旧医疗器械、废旧医疗设备回收的相关内容),废旧金属回收许可证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信的商业道德;

4、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废旧医疗设备进行处置,不得以任何方式临床利用,私自违规处置所造成的各类纠纷或事故,中标单位负完全法律责任;

5、报名资料须密封提交,资格审查现场开封;

6、竞价单位在竞价现场一定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听从安排者我院工作人员有权取消其竞标资格;

7、付款要求:中标后一次性货款缴入我院账户,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权

8、相关事宜,我院拥有最终解释权。

二、公司须提供的书面材料:

1、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2、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司鲜章,法人代表参加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3、具有回收资格的相关资质证明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509251500。

四、竞价方式:现场踏勘、限时报价。

1、我院将安排相关人员带领各竞价单位现场踏勘,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2、竞价单位经现场踏勘后,立即组织报价,原则上以最高价确认回收公司,若出现最高报价相同时,则进行二次报价(备注:未报名且未踏勘现场者不得参与报价)。

五、竞价处置方式:在所有竞价单位看完现场并递交完竞价文件后,由国有资产管理部会同纪委办公室、审计室进行评审监督。

六、竞价人须知:

1、成交单位在成交后不得以各种理由反悔,否则取消以后竞价资格。

2、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自行负担。

3、成交单位缴纳成交金额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成交方。

4、成交单位须在缴纳成交金额三天内将处置资产从我院清出。成交单位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

5、处置公告中所提及具体时间如有变更,将会及时通知各竞价单位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七、报名方式:

联系人:戴老师

微信:15988707560

联系地点:温州市龙湾区龙瑶大道1288号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附件1:报废资产清单

附件2:报价单

附件3:承诺函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5年09月17日

 

 

附件1:报废资产清单.xlsx

附件2:报价单.docx

附件3: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