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Version  |  内网  |  邮箱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201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卫技高级职称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 作者:匿名   编辑:   来源: 匿名  浏览:10884   时间:2015年08月13日
  •  

    各科室:

        根据浙江省深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和职称评审权限下放的实际,为确保改革和考试工作顺利衔接、平稳过渡,按照《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卫办人事〔2015〕2号)文件及学校有关通知的精神,现将201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符合《温州医科大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若干规定》(温医大〔2014〕57号,附件1)规定的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

    二、考试时间

    2015年9月19、20日,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专业、题型与成绩效用

    考试共设置99个专业。报考人员应严格按卫生技术人员的准入要求、所从事专业工作及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选择相应专业报名,不得随意选择、更改申报专业。医、护类专业应符合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及相应注册规定(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

    考试副高级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3种;正高级题型为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2种。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试卷总分为100分。

    参加2015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合格成绩作为2017年底前各年度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

    四、考试组织与考点安排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全省11个市各设1个考点(各市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负责本市考点的考务工作),省直设1个考点(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省直考点的考务工作)。非在杭省级医疗卫生单位报考人员,到所在地的市考点报名。

    五、考试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

    8月17日至8月21日期间,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5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申报表》,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二)现场确认。

    8月18日至8月21日期间,报考人员持《2015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申报表》及相关证件、材料,到医院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联系人:徐适宜;联系电话:88066009,645281)。经现场审核确认后,方可视为正式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报名确认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原件及材料,整理材料1(交由学校人事处)和材料2(上交考点)共2册资料,并按以下顺序整理:

    1、材料1文件规定要求的学历、资历、执业注册、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论文、科研、年度考核、继续教育、下基层等材料(请按以下次序整理后用长尾夹固定):

    (1)职称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其他认证材料复印件1份;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6)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复印件1份;

    (7)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

    (8)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报考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提供);

    (9)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1份;

    (10)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免试审核表1份;

    (11)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12)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记录表复印件1份;

    (13)硕士生导师资格及带教研究生情况证明原件1份;

    (14)论文、论著(限提供5篇)复印件1份和论文数据库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按《报名表》代表作所列次序排列。SCI收录论文需同时提供检索报告复印件1份;

    (15)科研成果复印件各1份;

    2、材料2资料如下(请按以下次序整理后用长尾夹固定):

    (1)《2015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申报表》2份;

    (2)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复印件1份;

    (6)具有执业资格的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

    (三)资格审查。学校在考点指定时间内将《2015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申报表》等材料上报考点。考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8月19日至9月4日期间,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四)准考证打印。在9月14日至9月20日期间,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查询。考试成绩一般可在考试结束三周后,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缴费事项另行通知。

    (二)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侧重于考核专业实践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各专业考试大纲见附件3。

    (三)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必须到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报考人员模拟练习版”进行练习。

    (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审核申报对象的资格条件。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申报资格或成绩,对弄虚作假者,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今年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时间工作紧、任务重、变动大,各科室,各申报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有关工作,以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若干规定》(温医大〔2014〕57号).doc

                  2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专业目录.doc

                  3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大纲.rar

                  4职称报名表(卫生高级样表).doc

                  5城市医生普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记录表.doc

                   6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材料真实性保证书.doc

                                                   医院办公室

                 2015年8月12日

版权所有 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www.dentist.ac.cn) 联系电话:0577-88855488
地址:龙湾区龙瑶大道1288号(龙湾总院);鹿城区学院西路373号(学院路分门诊);鹿城区广场路183号(广场路分门诊);鹿城区江滨中路115号(江滨分门诊);
瓯海区温瑞大道1450号(瓯海分门诊)
浙公网安备33030202000452号 浙ICP备1202605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