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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浙江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实验动物)计划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作者: 匿名 编辑: 来源: 匿名 浏览:10849 时间:2015年09月16日

各有关老师:

    浙江省科技厅为提高我省实验动物研究水平,提升实验动物专业人员的技能,加快推进实验动物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更好地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现就2016年度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实验动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实验动物资格认可证。

    (二)项目开展的动物实验设施具备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须接收或使用过一定额度的创新券。

    (二)项目主要支持方向详见附件“2016年度浙江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实验动物)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三)项目纳入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序列,申报应当遵循以下规定:项目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限申报一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重复或分别申报同年度不同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所有项目立项资格。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不得超过2项。有项目在研的,应当重点做好在研项目的实施,限制申报2016年度实验动物项目。

    (四)项目具有创新性,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相关设备基础。

    (五)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项目资助额度6-10万元。

    (七)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要的材料、试剂、燃料、会议差旅、通信及资料印刷等费用。

    (八)项目实施周期三年。

    三、项目申报的组织管理、审核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受理程序

    1、申报对象须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进行申报。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zjsti.gov.cn/index.aspx。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形成有水印标记的项目申请表。

    2、各申报者务必于10月7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包括可行性报告、申请书、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相应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ykqkjk@qq.com。逾期不再受理。之后科教科将组织医院内部评审,并排序后送交校科技处。

    3、经校评审后确定是否推荐,如推荐后要经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主管处室初审和处室联审,经厅务会审定的“三审一决策”程序立项。

    4、下达项目计划。

    (二) 限额推荐

    项目采取自主申报、限额推荐(我校推荐名额为15项)的方式。

    (三)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条件处联系人:乐斌        电话:0571-87054053

    2、学校科技处联系人:杨溱    联系电话: 86689747

    3、口腔医院科教科联系人:廖仕贤    联系电话:88066005

 

附件:2016年度浙江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实验动物)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科教科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