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Version  |  内网  |  邮箱
继续教育与毕业后教育
  • 关于组织2017年度住院医师年度考核实践技能考试的通知
  • 作者:匿名   编辑:   来源: 匿名  浏览:9703   时间:2017年11月28日
  • 各临床科室: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关于2017年浙江省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考核报名通知》(附件1)的要求,部分住院医师需要参加一年一度的年度考核。现由各个临床科室自行组织住院医师年度考核实践技能考试(理论考试已经由学校统一组织),现将实践技能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临床科室组织本科室高年资医师和需要考试的学员在12月15日之前完成实践技能考试并上交相关考试资料至教务部余日刚处。

     

    二、需要考核学员名单

     

        各科室只需考核12月在本科室轮转的住院医师学员,详见口腔医院2017住院医师实践技能年度考核名单(附件2)。

     

    三、具体考核内容及打分

     

        1.考勤、医德医风

     

       考官根据学员平时表现在:《2017年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3)中打分。

     

        2.病例书写

     

        考核老师随机抽取病例,根据:《门诊病历书写评分表》/《住院医师病历书写评分表》(口外为住院病历,其他科室门诊病历)(附件4)对学员病例书写情况进行打分,考核老师签字,并将病例书写成绩乘以10%进行折算,填入《2017年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考核成绩汇总表》。

     

        3、临床思维能力考核

     

       考核老师根据《住院医临床思维能力考核评分表》(附件5)对学员的诊断、鉴别诊断、处理等能力给予打分,签字,并将成绩乘以20%进行折算,填入《2017年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考核成绩汇总表》。

     

        4、基本理论知识考核

     

        已由温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实施。

     

        5、实践技能考核

     

        第一次年度技能考核和第二次年度技能考核内容、要求有所不同,具体考核实施如下:

     

        第一次年度考核:分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为心肺复苏术等基本生命支持技术考试(记10分),第二部分为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技能考试(记30分,其中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通过者可免考)。试题设计依据执业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大纲。考试形式:体格检查操作形式为考生互相操作或考生在被检查者身体上进行操作。

     

        第二次年度考核:试题设计依据为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技能大纲,考试形式:体格检查操作形式为考生互相操作或考生在被检查者身体上进行操作;基本操作考试方法为考生在医学教学模拟人或医用模块等设备上操作,并解答考官提问。

     

        第一次、第二次年度考核中的基本技能考试由教务部统一组织,科室无需参与。

     

       考官根据学员技能考核情况进行评分,“体格检查操作”评分参照《体格检查评分表》(附件6),执行,考核老师根据学员操作情况评分并将成绩填入《2017年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考核成绩汇总表》。

     

    四、考核完毕需要上交材料

     

       考核完毕后,各科室将2017年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3)、《门诊病历书写评分表》/住院医师病历书写评分表(附件4)、及住院医临床思维能力考核评分表(附件5)于12月15日前统一交至教务部,其中附件3、附件4以及附件5必须有考试老师的签名。谢谢配合。

     

    五、联系人

     

        教务部 :余日刚,电话:88853082。

     

     

    教务部

    2017.11.28

    附件1:关于开展 2017 年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考核的通知.doc

    附件2:各科室参加年度考核学员名单.zip

    附件3:2017年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考核.docx

    附件4:门诊、住院病历书写评分表.zip

    附件5:住院医临床思维能力考核评分表.doc

    附件6:体格检查评分表.pdf

     

     

     

     
     
     
     
版权所有 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www.dentist.ac.cn) 联系电话:0577-88855488
地址:龙湾区龙瑶大道1288号(龙湾总院);鹿城区学院西路373号(学院路分门诊);鹿城区广场路183号(广场路分门诊);鹿城区江滨中路115号(江滨分门诊);
瓯海区温瑞大道1450号(瓯海分门诊)
浙公网安备33030202000452号 浙ICP备1202605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