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部工作职责:
1.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医院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2.牵头组织医院货物与服务年度申报和论证工作,并组织召开资产管理领导小组会议。
3.负责医院物资仓库(不含药品)的建设和管理,做好仓库物资的验收、保管、领用、调剂等工作。
4.负责医院固定资产的登记入库管理、资产在用管理、资产报废等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工作。
5.负责医疗设备购置后的验收安装、维护维修及组织使用培训、考核,开展预防性维护、保养工作。
6.负责医疗设备性能检测、计量检定;负责组织开展医疗设备使用评价工作。
7.负责医疗设备不良事件的报告、安全监督和风险管理。
8.组织召开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会议。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