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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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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纪检监察室(审计科)
  • 纪检监察室(审计科)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室(审计科)负责履行学院·医院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遵照《党章》的规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状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学院·医院内部审计工作。
    (一)纪检监察室
    1.监督检查学院·医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执行落实上级和本院决议、决定等情况。
    2.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制定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3.负责对学院·医院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4.开展学院·医院“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开展学院·医院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师生关心热点问题的监督。
    5.加强学院·医院岗位廉洁风险防控,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6.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推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7.实施清廉医院建设,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定期组织医德医风、师德师风督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8.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检举、控告和申诉,进行调查和处置。
    9.调查处理学院·医院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察对象及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案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10.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与培训,健全学院·医院网格化监督管理。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审计科
    1.负责学院·医院的下列事项审计:
    (1)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
    (2)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
    (3)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财务收支情况。
    (4)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5)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情况。
    (6)经济活动管理和效益情况。
    (7)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
    (8)学院·医院中层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2.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3.组织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学院·医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重大工程的清单编制、工程价款结算情况审核开展审计工作。
    4.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88066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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