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工作职责:
1.负责专业建设规划、建设、评估、认证,申报专业建设项目,一流专业建设、验收,与评估。负责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制(修)订人才培养计划和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督导人才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实施。
2.组织课程建设工作,拟订课程建设规划、组织各类课程的申报、建设、评估与验收。组织教材审核、选用,及负责教材征订、发放工作。组织教材申报工作。
3.负责教学运行管理。依照人才培养计划下达教学任务, 落实课程安排。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做好教学调度、教学工作量统计核实。
4.负责专业课程考试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做好监考、巡考的相关安排。监督考试成绩的录入、统计分析工作。督促做好补考、重修等工作。做好毕业环节技能、理论考核,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证书发放及毕业离校手续办理等。
5.做好教学质量管理与制度建设。组织做好教学督导及信息反馈,做好教学质量监控、教学检查,协调处理教学差错,做好教学事故认定的相关工作。
6.负责实验教学管理。做好实验教学工作落实,协调与辅助实验教学运行。
7.做好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负责各级实验室专项经费的申报,以及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工作。实验室数据省级平台填报。
8.负责学院资产管理,实验室仪器设备申购、实验耗材采购,做好实验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基础维修工作。负责一鸣阅览室管理和图书借阅工作。
9.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组织申报各类教学改革项目并组织管理、验收。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各类比赛,组织学生赛前训练。
10.实习基地建设。做好巡回教学检查,做好本科学生实习安排,加强对各实习医院教学工作和质量的监控。
11.负责全日制在校生的学籍管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实施对学生的处分及学籍异动处理。负责“转专业”、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选拔学生参与浙江省协进网交换生项目;选拔交换生项目带队老师。
12.制定专业招生计划,制作学院招生宣传材料、拍摄宣传视频及咨询工作。协助学校教务处完成相关招生和迎新工作。
13.制定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期完成各类总结报告。负责教学经费预算编制与管理工作。
14.负责教师发展、培训与各项教学考核工作,组织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及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学比赛。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织师德考核。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