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职责:
在学院·医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发挥党群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投身学院·医院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
1.在学院·医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发挥党群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动员和组织职工投身学院·医院发展建设,增强职工凝聚力。
2.定期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工会决定,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学院·医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的执行和提案的落实,推进院务公开。
3.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临床一线,听取和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学院·医院发展献计献策。
4.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相关调解工作,做好集体福利送温暖及特殊群体慰问工作。
5.协助党委做好宣传文化工作,协助组织全院重大活动,组织各类文体活动,建设有特色的医院文化。
6.指导推动“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协助做好院内各项公益活动。
7.负责“职工之家”等文化阵地的建设、管理及各项服务工作。
8.做好新会员的入会和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工会会员档案,做好工会会员的组织发展工作。
9.做好工会优秀干部和优秀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配合上级工会抓好“三育人”和师德师风建设。
10.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和发展,合理使用工会经费,充分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88066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