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温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温医大研〔2019〕40号),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名单
经过学院资格初审、专家评分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评议,按1:3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口腔医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材料评审结果汇总表(第一批)】。
进入复试综合考核的考生若放弃资格,则进行顺位递补。拟录取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
二﹑材料复核
(一)硕博连读: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
(二)“申请-考核”制:
考生须根据学院要求提供材料复核,复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基本材料要求如下:
1.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 应届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研究生学生证原件;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本科和研究生)和学位证书(学士和硕士)原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
3.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
4.《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若有)
6. 职称证明材料原件(若有)
上述材料中1-3为申请学术型博士必须提供的材料,1-4为申请专业型博士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2025年3月7日
(二)复试方式:现场面试
日期 | 时间 | 事项 | 地点 |
3月7日 | 12:30-13:00 | 材料复核 | 温州医科大附属 口腔医院龙湾总院 11楼会议室 |
13:30-16:30 | 考生复试 | ||
16:30-17:00 | 拟录取考生手续办理 |
四、复试内容
复试约20分钟,包括个人陈述和综合面试两部分。
(一)个人陈述:
1.英文自我介绍(3分钟)
2.PPT汇报(5-8分钟):包括本人基本情况、临床及科研经历、和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方面。
(二)综合面试(10分钟):采用即时问答形式,面试小组全面考察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外语能力、临床和科研能力等素质。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考核专家依据考生各方面情况,现场独立评分。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进入复试综合考核的考生若放弃资格,则进行顺位递补,拟录取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
六、体格检查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将三甲医院体检报告(至少含胸部透视检查、血、尿常规、肝功检查)邮寄至复试负责学院。
6个月内已参加所在单位体检(三甲医院体检)的考生,可提供既往体检报告复印件。
七、监督保障机制
(一)“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制招收博士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作伪经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下一年度不再接受其申请。
(三)拟录取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申请“申请-考核”制应届硕士生入学前未能毕业或未获得硕士学位;
2.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3.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四)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学院纪委办公室,电话0577-88066029。
附件1:口腔医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材料评审结果汇总表(第一批).pdf
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