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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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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19年度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的通知
  • 作者:匿名   编辑:   来源: 匿名  浏览:9212   时间:2019年01月21日
  • 各相关老师:

    为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资格复审规定的通知》(温医大〔2017〕68号)(附件1)(以下简称导师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新一轮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导师文件规定的导师遴选条件的工作人员。

    二、申请条件

    详见导师文件。中文期刊目录和出版社定级参见附件2。

    三、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含外单位申请者)依据遴选标准,自愿提出申请,并2019年9月30日提交申报材料(包括所有电子和纸质材料)至温医大附属口腔医院教务部,逾期不再受理

    注: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相关表格详见附件3;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相关表格详见附件4。

    (二)院系资格审核。

    口腔医院教务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进行评审,评审合格者公示3天后提交校研究生院学位办。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复审院系提交的申报材料,通过资格复核的申报材料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3天。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终审。通过审核者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经校长办公会批准确定为我校研究生导师。

    四、材料要求

    (一)材料时间要求

    博导申请表中涉及的材料时间应为2014年1月1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硕导申请表中涉及的材料时间应为2016年1月1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

    (二)电子材料

    申请人提交以下电子材料至学院指定邮箱27374517@qq.com。

    (1)《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WORD表格;

    (2)《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汇总表》Excel表格;

    (3)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公示材料(附件5)。

    (三)纸质材料

    1、申请人第一类纸质材料:不需要装订成册

    (1)《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一份;

    (2)《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汇总表》WORD表格一份。

    2、申请人第二类纸质材料:需要装订成册的材料(请按以下材料次序装订;文章、课题、专著等如果页数比较多,请用颜色笔划出申请人信息,关键页折页)

    (1)制作本册材料目录(注明材料页码);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位证书复印件;

    (4)职称证明;

    (5)科研项目下达文件(含下达经费,项目编号等信息);

    (6)获奖证书复印件;

    (7)学术论著复印件(文章全文、杂志封面;SCI文章必须附收录证明,证明含有近5年平均影响因子、引用次数、是否高引论文;如果是高引论文,还需提供自引次数)。论著必须正式见刊。英文论著一定要有论著收录证明,发表时间以收录证明上的出版年月为准。

    (8)主编出版的专著或教材复印件(包括封面、含出版时间和字数页、封底)及相关证明文件等;

    (9)专利证明复印件,以及相关有效期证明;

    (10)引进人才需提供学校人事处人才引进时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抄告单;

    (11)协助指导研究生经历证明:

    如果申请人有协助指导研究生经历,在其“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培养计划”中会有相应的体现,请提供如上3项材料之一的复印件即可;

    (12)科研经费证明:

    ①申请博导的经费证明:立项项目的文件上有注明财政划拨科研经费证明。

    ②申请硕导的经费证明:1)在学校的经费,由学校财务处提供经费证明(由学位办统一查询后提供给负责学院);2)在医院的经费,须由医院科技处提供的经费证明;3)目前没有划拨经费到学校财务处的2019年项目,其经费参考项目文件;4)如果尚有经费没有划拨到学校财务处的2019年以前的项目,可向学校科技处提供未划拨经费证明(如果如上3项经费总额已经达到遴选经费要求,没有必要提供未划拨经费证明),已证明有未划拨的经费也可一并计入总经费。

    如上附件证明材料必须齐全,并保证和《申请表》相关资料对应。若出现附件材料与《申请表》中所填资料不符,以和《申请表》对应的附件证明材料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补交证明材料,没有提供证明材料,不计入业绩。另外,不符合文件要求的业绩条件不用提供,即使提供了也不会计入业绩。

    科研项目、奖项、论文、专著教材、和专利如有多项,其顺序必须和《申报表》所列次序保持一致;且奖项、专著教材、专利限3项,论文限5篇,多填材料不计。

    外单位导师请将材料交至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组长单位所在学院(详见附件3)。

     

    温馨提示:《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较往年有修改,导师务必下载今年的申请表。

     

    五、联系方式

    (一)口腔医院教务部联系人:廖仕贤,电话:0577-88853082,邮箱:27374517@qq.com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温州医科大学东教学楼132办公室(教务部)。

    (二)研究生院联系人:钱雷、金晓凤,电话:0577-86688010。

    (三)联合单位QQ群:群名称:联合培养单位交流群;群号:148075422。

     

    导师资格申请-附件1-6.zip

     

                                    教务部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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