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医科大学(2014年第5号)公告精神,经报名及资格审查,拟对我校附属口腔医院口腔医师(博士)、口腔医师(硕士及以上)2个岗位安排笔试和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情况
招聘单位 |
类别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合格报名人数 |
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口腔科医师(博士) |
5 |
0 |
医疗岗位 |
口腔科医师(硕士及以上) |
7 |
4 |
|
合计 |
12 |
4 |
(说明:口腔科医疗岗位合格报名人数不足最低开考比例,因岗位工作急需,经商有关部门后,按实际合格报名人数开考。)
二、流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事项 |
地点 |
5月14日(周三) |
8:00-8:15 |
资格复审、领取准考证(凭身份证) |
温州市学院西路113号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三楼多媒体教室 |
8:15-11:00 |
笔试 |
||
5月14日下午至5月15日下午 |
下午2:00开始 上午8:00开始 |
面试 |
温州市学院西路268号温州医科大学(学院路校区)东教学楼一楼 |
三、复审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英语六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3、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4、职称、执业资格、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5、政审意见证明原件一份。(由学校相关部门,如:研究生部出具,证明未参加法轮功以及其他邪教组织。)
6、个人详细简历1份;
7、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1份;
8、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3份(凭就业协议书面试,必须携带)
已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四、笔试主要内容为相关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口腔科岗位增加英语应用能力(包括英语口语)。超过开考时间30分钟或缺席者,作缺考处理。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五、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入围人员参加面试。
六、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英语口语、临床操作、课件试讲(8-10分钟,内容为考生专业方向,需本人准备PPT课件)、综合面试等内容。具体岗位面试安排顺序以公告为准。
七、有关要求
附属医院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认来校参加笔试人员请根据公告时间要求安排好自己的行程。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577-88066009
E-mail:kqrsk@dendtist.ac.cn
地址:温州市学院西路268号温州医科大学(学院路校区)东教学楼132室
温州医科大学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