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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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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高职高专院校业务副职和本科院校中层干部联合公选工作公告
  • 作者:佚名   编辑:   来源: 浙江省教育厅  浏览:9974   时间:2012年06月14日
  •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杭州地区以外高校优秀领导干部人才引进力度,提高高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经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研究,并商有关本科高校党委和高职高专院校的主管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决定组织开展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业务副职和本科院校中层干部职位联合公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联合公选的职位和范围

      本次联合公选共推出17所高校的25个职位,每个职位选拔1名人选。所有职位面向全国公开选拔。

      1.高职高专院校业务副职职位5个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副院长,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2.本科院校中层干部职位20个

      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院长,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院长,浙江海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院长、管理学院院长、石油化工学院院长,温州医学院基础医学院院长、人文与管理学院院长、信息与工程学院院长,嘉兴学院文法学院院长,温州大学音乐学院院长,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副院长,湖州师范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院长,台州学院机械工程学院院长,丽水学院医学院院长、商学院院长、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宁波工程学院教务处处长、人文学院院长,衢州学院发展规划处处长。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副院长职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各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业务副职和本科院校中层干部联合公选职位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联合公选的主要程序

      (一)笔试。2012年7月上旬举行。主要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面试。2012年7月中下旬举行。根据笔试成绩,每一职位按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注重对应试者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考察了解。

      (三)组织考察。2012年8月底至9月上旬进行。根据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每一职位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按照目标职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四)讨论决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决定拟任人选。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对确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作空缺处理,不实行递补。

      (五)公布结果。通过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四、管理和待遇

      (一)按规定对任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二)符合学校或当地规定的人才引进条件的,任用后享受相应的政策和待遇。具体由有关本科高校党委或高职高专院校的主管单位负责解释。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2年6月15日~6月25日,截止时间为6月25日下午5时30分。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报考人员通过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zjedu.gov.cn/)报名。报考人员在网上录入报考信息,确认报考信息无误后,打印《浙江省高校联合公选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

      组织推荐的报考人员,由推荐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初审。个人自荐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将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任职时间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通过直接送达、快递、传真等方式交各目标职位报名点,接受有关本科高校或高职高专院校的主管单位初审。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少于5人的职位不开考,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在笔试当天携带《浙江省高校联合公选报名登记表》、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时间证明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由有关本科高校或高职高专院校的主管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四)有关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可随时向各目标职位报名点咨询报名人数情况,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更改一次报考的职位。

      3.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任用资格。

      4.报考人员在7月2日以后登录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和笔试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贴本人近期正面1寸彩色照片),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笔试。

      广大干部群众如对本次联合公选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拨打浙江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举报电话:(0571)12380,或浙江省教育纪工委举报电话:(0571)88008711。
      附:
     1. 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业务副职和本科院校中层干部联合公选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点击下载此文件 

       2. 浙江省高校联合公选报名点联系方式点击下载此文件

     

                          浙江省高校联合公选工作办公室

                                201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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