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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医学院2013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政策问答
  • 作者:匿名   编辑:   来源: 匿名  浏览:12416   时间:2013年05月15日
  • 1、我校研究生就业工作流程是什么?

    ①正常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生、博士生要在2013年5月30日前签订就业单位;

    ②研究生将签约的协议书上交所在学院,签署学院意见。学院登记就业方案。

    ③学院统一将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上交研究生部。研究生部每周三统一处理协议书盖印事宜。(周三上午茶山校区行政楼617室,周三下午学院路学生活动中心一楼B08室。)

    • 研究生部汇总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将其毕业去向列入就业方案,上报“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管理系统”,由浙江省教育厅审批,6月中下旬统一办理《报到证》
    • 每年6月初校保卫处根据就业方案,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证》。
    • 毕业研究生6月底或7月初办理离校手续后到各学院学位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领取《报到证》。
    • 校研究生部7月中上旬用机要件寄送毕业生档案。
    • 研究生凭《报到证》与《户口迁移证》到用人单位报到。

     

    2、在校期间怎样签订就业协议书?

    ①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填写相关内容;

    ②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印;

    ③单位所在城市人事部门(当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高校由高校人事处)批准,盖印;

    ④交研究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

    ⑤学院统一将就业协议书交研究生部盖印。

     

    3、与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书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①用人单位名称:必须与公章一致,不能简写、误写或写别名。

    ②档案转寄地址:该栏目必须详细填写。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要填写单位名称,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要填写委托保管档案的地址,如: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

    ③凡签约到京、津、沪、广州、杭州等地就业的毕业研究生向学校递交就业协议书时,须同时递交京、津、沪、广州、杭州政府主管部门同意落户的接收函方可办理到该城市就业的“报到证”。

     

    4、我的就业协议书目前只是本人和用人单位签字,单位主管部门和学校都未签字是否生效?如果我不想去了,是不是也要按照违约手续办理?

    就业协议书为双方协议(用人单位、毕业生本人),只要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学校作为登记部门只是作为见证方,一般不需要盖章就已经生效。因此,请毕业生谨慎签署就业协议。

    如果不想去这个单位了,也要按照违约手续办理。

     

    5、违约手续怎么办理?

    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手续的具体程序:①先征得已签约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当地人事部门同意,开具“同意解约”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②登陆“http://yjsy.wzmc.edu.cn——学生工作——相关下载”处,下载“温州医学院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更换申请表”,如实填写,签署导师意见,学院意见;③将解约的书面证明材料、“申请表”及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的原件材料交至研究生部;④经研究生部审批逐级上报,最后报省就业办审批通过后方可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一般7个工作日内完成。

     

    6、协议书遗失如何办理?

    ①毕业生必须到公开发行的市级以上报纸(浙江日报、温州晚报等)刊登遗失声明。标明学校、学号、姓名或就业协议书的号码,务必注明已经签约还是未签约。

    ②登陆“http://yjsy.wzmc.edu.cn——学生工作——相关下载”处,下载“温州医学院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更换申请表”,如实填写,签署导师意见,学院意见;

    ③将证明材料、“申请表”原件材料交至研究生部;

    ④经研究生部审批逐级上报,最后报省就业办审批通过后方可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一般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学生因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与单位的纠纷,自行负责。

     

    7、定向、委托培养毕业研究生如何就业?

    以定向和委托培养方式招收的研究生,严格按学校与定向、委培单位签订的招生协议就业。

                

    8、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如何处理?

     

    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研究生(含退学、结业等),入学前为在职人员的,退回到原工作单位。入学前为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在其来源省份落实就业单位。如无用人单位接受,将其档案、户口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

    延期毕业的学生,待毕业后按照正常派遣程序进行派遣。

     

    9、毕业生就业后档案、户口关系如何转移?我可以自己携带档案么?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校按其就业的单位,经机要局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毕业生无权携带人事档案

    毕业生户口关系的转移,由学校保卫处办理。学生领到户口迁移证后,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学生持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到工作单位报到。

     

    10、如果离校时不领取户口迁移证,户口、档案是否仍然在学校?

    学校每年6月上旬依据经教育厅审核批准后的就业方案为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校7月初根据就业方案将毕业生档案转寄到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也就是说,6月上旬学校已经按照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将户口迁移到了就业单位的地方,7月上旬档案转寄到就业单位。不领取户口迁移证,并不表明户口还保留在学校,只是学生本人没按学校的规定领取户口迁移证而已。

     

    11、什么是报到证?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也称《派遣证》)由浙江省教育厅签发,是毕业生参加工作的重要凭证。报到证分为上下两联。毕业生持上联到单位报到,下联存放在个人档案中。

    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到证》办理工作报到、个人户口迁移、人事部没有《报到证》,毕业生无法落户。

    没有《报到证》,人事局、人才市场不能接收毕业生的档案,其今后档案不得在人才市场流动。

    没有《报到证》,国家企事业单位都无法将其作为正式员工聘用,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都将受到一定限制。

     

    12、灵活就业应如何办理就业手续?

    灵活就业是指以下情况之一:

    (1)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接收户档);

    (2)用人单位出具接收证明;

    (3)自主创业;

    选择灵活就业的毕业生要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凭相关证明,学校派遣时将户口、档案迁移到生源地人事局。

     

    13、签约单位不解决户档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只接收毕业生工作,但无法接收毕业生的户口、档案,用人单位应出具接收函,然后毕业生自己与当地的人事部门联系,申请将户档迁回生源地,在获得生源地人事部门的同意后,毕业生持用人单位出具的接收函,在办理离校手续时领到派遣回生源地人事部门的《报到证》。

     

    14、签了协议后,又被录取为研究生或自费出国留学,怎么办?

    毕业生需提供如下材料,可以办理相关手续:

    (1)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

    (2)录取通知书;

     毕业生将以上材料送至研究生部,经审核同意后,上报派遣方案或办理改派手续。

     

    15、怎样确认毕业研究生的生源地?

    ①对于定向和委培研究生:是工作单位所在地;对于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是其考入温州医学院前户籍所在地(不包括集体户口);如是集体户籍则是其高考前户籍所在地;

    例:安徽合肥人,考入南京大学读本科,毕业后南京工作一年,集体户口,又考入温州医学院读研,生源地应填报为“安徽省合肥市”,不能填写为“江苏省南京市”。

    • “生源所在地”内容务必填写为XX 省 XX 市 (XX 县)。

     

    16、什么是派遣期限及办理时间?

    派遣是指办理报到证的过程。应届毕业生报到证办理时间约在每年6月中下旬进行,已签好的就业协议书请于当年5月底前交所属学院,审核后交研究生部。研究生部报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报到证后,由所属学院发放报到证给毕业生本人。

     

    17、什么是违约?

    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在未办理出报到证(一般为6月中下旬)期间与用人单位解约。

     

    18、什么是改派?

    指办理出报到证后(一般为6月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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