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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医大-阿尔伯塔大学口腔、精神医学硕士研究生教育 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
  •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26273   时间:2021年03月31日
  • 一、项目简介

    2020年4月,教育部正式批复同意我校设立“温州医科大学阿尔伯塔学院(下称联合学院)”(批准编号:MOE33CAA02DNR20202073N),使得我校成为全国首个聚焦临床医学的合作办学机构。今年,联合学院将招收口腔医学和精神医学硕士专业。该项目采用“双导师制”,由中加双方共同选派优秀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和科研指导工作。录取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完成包括课程和其它教育环节的考核,且成绩达到学位申请规定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学位论文需用英文书写,同时须撰写中英文摘要)。可同时申请温州医科大学和阿尔伯塔大学医学硕士学位。

    二、学校简介

    温州医科大学于1958年8月由浙江医学院从杭州分迁至温州建立,是浙江省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目前有5个学科进入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

    口腔医学院是全国首批通过教育部本科专业认证的口腔医学院校,全国最早开展成建制学历留学生教育(全英文授课)的院校之一,拥有“口腔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口腔医学”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口腔颌面修复与整形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现已形成从本科生到博士生、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毕业生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一直位居全国前列;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浙江省高校重点学科、浙江省一流学科(B类),拥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浙江省首批新兴特色(国际化)专业、浙江省“十三五”优势专业、温州市高校示范实验中心、温州市重点实验室。

    同时,为响应国家“健康中国”战略需求,2016年温州医科大学与温州康宁集团共建精神医学学院,下设精神医学和应用心理学两个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形成了精神医学五年制本科--精神医学5+3一体化培养(本硕连读)和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2019年,温州医科大学联合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医学和牙医学院及温州康宁医院集团,共同成立了的精神医学高等研究院,为精神医学领域的研究人员提供了一个开放的,综合性的创新和研发平台。

    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University of Alberta,简称UA)位于加拿大阿尔伯塔省会城市埃德蒙顿,成立于1908年。该校多年来稳居加拿大研究型大学前五位,2018年QS世界排名90位,是加拿大顶尖的研究型大学。该校拥有世界级的科研设备,知名的教学型医院、超过400个实验室和加拿大第二大的图书馆系统。

    阿尔伯塔大学牙医学院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并与教学和临床活动充分结合,致力于培养有创新才能,能应用和传播最新医学知识的先驱者。同时提供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项目,为学生和教师提供一个丰富的跨学科学习、实践、研究和公共服务环境,以培养富有同情心和求知欲的从业人员和研究人员,满足社会口腔保健需求。

    阿尔伯塔大学精神医学系拥有一批国际公认的杰出科学家,致力于神经精神病学、情绪和焦虑障碍以及精神分裂症方面的研究。

    三、培养目标

    口腔医学:以“德才兼备、立足中国,放眼世界”为导向,培养“专业基础知识厚实、科研创新能力突出、具备国际拓展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创新人才。毕业后能够胜任我国口腔医学教育国际化领域的科研、教学、临床等岗位工作,能够适应口腔医学科学的社会发展和国际竞争的需要。

    精神医学:本专业旨在培养能够适应国际化的领袖型高级精神医学人才。通过引进国外先进医学教育理念、雄厚师资力量、高品质课程、多元教学方法以及优质教育资源,培养能掌握现代医学思想,具有较强临床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具备终生学习的能力和发展潜能。

    四、学制

    本专业学制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五、学费

    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人每年50000元人民币。

    六、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人数8人,均为学术型研究生,其中精神医学硕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划招生人数4人,口腔医学硕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划招生人数4人。

    七、培养方案

    (一)    研究生培养方案采用“1+2”项目培养模式,第一阶段(入学第一年)需达到如下英语要求之一,未达要求者将退出本培养方案转为普通硕士生培养;达到英语要求的学生可进入第二阶段培养,注册阿尔伯塔学院对外交流培养项目,为期2年,期间可出国学习1年,对外交流的学生可优先申请CSC奖学金和PhD博士学位;

    1.  精神医学专业:

    (1)雅思IELTS总分≥6.5分且单项≥6.0分;

    (2)托福TOEFL总分≥90分且单项≥21分(IBT);

    (3)加拿大学术英语语言评估(CAEL)总分≥70且单项≥60分;

    (4)皮尔逊英语学术测试总分(PTE Academic)≥61分且单项≥60分。

    2.  口腔医学专业:

    (1)  拟申请Dental Hygiene、Dentistry、Oral Biology方向交流的学生英语需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雅思IELTS总分≥7.5分且单项≥6.0分;

    托福TOEFL总分≥95分且单项≥21分(IBT);

    加拿大学术英语语言评估(CAEL)总分≥70且单项≥70分。

    (2)  拟申请Oral Medicine、Orthodontics、Periodontology方向交流的学生英语需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雅思IELTS总分≥7.5分且单项≥7.0分;

    托福TOEFL总分≥95分且听力≥22分,阅读≥22分,口语≥26分,写作≥24分(IBT);

    加拿大学术英语语言评估(CAEL)总分≥80且单项≥70分。

    (二)    学校及学院提供研究生出国学习科研费用、生活费用、学费等保障,具体方案见奖助体系;

    (三)    采用双导师制的培养模式,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精神医学院及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分别提供导师以保障完备的教学体系;

    毕业时达到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精神医学硕士学位要求者,授予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精神医学硕士学位;达到阿尔伯塔口腔医学科学/精神医学科学硕士学位者,授予阿尔伯塔口腔医学科学/精神医学科学硕士学位。

    八、招生方式

    采取“国家统考-自主考核”的选拔方式。

    (一)    国家统考:考生需参加当年研究生统招考试并达到国家标准的分数线。

    (二)    自主考核:过线的考试在符合本项目招生要求的前提下按规定提出申请,学校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并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考核后,择优录取。

    九、申请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二)    学位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

    1.已获得中国教育部认可的学士学位(应届毕业本科生应于招生当年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

    2.学士专业应与口腔医学、精神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医药或生物医学工程相近专业相关。

    (三)    成绩要求:

    1.要求GPA(绩点)达到本专业的前20%,或者分数达到4分(满分5分);或者在字母评级系统中获得B以上。

    2.英语成绩最低标准(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1)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

    (2)托福TOEFL总分≥80分(IBT);

    (3)雅思IELTS总分≥5.5分

    (4)正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或地区攻读学位项目,或已获得学位,或同专业领域进修连续2年及以上;

    (5)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且以第一作者在英文期刊发表研究性论文一篇及以上。

    (四)    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十、申请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3-4月,具体时间待定。

    2.报名流程:

    (1)发送报名材料至邮箱:mentalhealth@wmu.edu.cn(精神学院)dentistry@wmu.edu.cn(口腔学院); alberta@wmu.edu.cn.

    (2)资格审查:审查时间为3月底,审查通过者进入面试阶段。资格审查需有报名材料中所有相关原件。

    (3)面试

    面试时间:2021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外通知。

    (4)录取:我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我校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以及英语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和身心健康状况,择优录取硕士生。2021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组织新生入学并进行资格复审。

    3.申请材料:考生将以下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按顺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概不受理。硕士报名以收到完整报名材料为准。纸质版原件在面试报到当日提交并进行验证,材料不齐者取消报名资格。

    (1)2021年攻读温州医科大学口腔/精神医学硕士(中外合作办学)教育项目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一份,需亲笔签名;

    (2)2021年攻读温州医科大学口腔/精神医学硕士(中外合作办学)教育项目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3)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应届生还须提供学生证,且需具备有效注册章。

    (4)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本科毕生证明。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5)本科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或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7)个人陈述:包括个人详细经历、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8)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十一、体格检查

    体检与复试同期安排,由我校统一组织,未参加统一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二、录取

    十三、奖助体系

    (一)            学业奖学金:同普通统招研究生,学校提供8000-12000/人的研究生奖学金;

    (二)            出国留学奖学金:学院提供100000/人的出国交流专项奖学金;  

    (三)            其他奖学金:包括学校层面、学院特设、社会资助等各项奖学金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阿尔伯塔联合培养研究生。

    十四、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43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阿尔伯塔学院/精神医学学院(邮编:325035);

    网址:http://ai.wmu.edu.cn/index.htmhttp://jsyx.wm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精神学院)、邓老师(口腔学院)、老师、陈老师,电话: 0577-88839888(精神学院)88066005(口腔学院)、866998628668975386689752

    邮箱:mentalhealth@wmu.edu.cn(精神学院)dentistry@wmu.edu.cn(口腔学院); alberta@w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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