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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第三批复试通知
  •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   时间:2024年04月13日
  •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温州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

    二、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现场提交至我院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妥善保管原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审查者,不予复试。

    1.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附件1:填写并签名

    2.初试准考证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往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5.《温州医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附件2,须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盖章

    6.学籍学历证明

    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验证),以及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五年制8个注册章以上,四年制6个注册章以上)。没有完整注册学生证者须提供高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应届证明。

    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验证),以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获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情况需提供说明和相应证明材料。

    7.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者,可提供六级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心理测试

    请考生于41314:0041422:00登录平台自行完成心理测试,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复试考生均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

    四、现场报到

    请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原件)于415日(周一)上午7:10至温州医科大学学院路校区育英学术馆二楼报告厅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并上交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大学本科成绩单原件、思想政治情况表原件、学籍学历证明复印件等材料,参加考生大会,完成色觉检查。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个人陈述和综合面试两部分,每位考生的总复试时间约为20分钟。

    1.个人陈述:自备5分钟左右PPT(或PDF),包含个人简介、科研及临床能力展示、综合素质展示等,其中1分钟左右用英文陈述。请考生提前准备好U盘,415日(周一)上午现场报到时将上述PPTPDF(以“报考专业代码+考生姓名”命名)拷贝到现场工作人员电脑内。

    2.综合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综合素质考察等。

    六、总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为40%。总成绩=(初试总分÷5)×60% +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百分制)或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确定导师

    实行研究生导师与拟录取考生的双向选择制。拟录取考生每人可填报三个导师志愿,按考生志愿和总成绩排序,根据各导师可招生名额组织双选。每轮至多提供招生名额+3名拟录取考生提供导师选择,第一轮限时0.5小时内填报,第一轮未确定导师的考生可进入第二轮双选(已被导师拒绝的考生不得报同一导师),第二轮限时0.5小时内填报。如经两轮未确认导师的拟录取考生按总成绩排序直接确定导师。双选结果需导师和拟录取考生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

    八、复试工作流程及安排

    日期

    时间

    内容

    对象

    地点

    415日(周一)

    7:10

    资格审查现场审核、色觉检测、考生大会

    全体调剂上线学术型考生

    温州医科大学学院路校区育英学术馆

    7:50

    候考区签到、面试序号抽签、候考(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

    8:30

    复试

    11:00

    导师双向选择、拟录取考生手续办理

    拟录取考生

    注:复试流程涉及的具体时间可能视现场情况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九、复试工作要求

    1.诚信复试。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2.复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主动配合考官完成身份验证核查和随身物品检查,诚信回答各环节专家提问,不以任何形式作弊。

    3.资格审查未通过、材料弄虚作假或面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严重舞弊者,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十、注意事项

        1.谨防诈骗。我院研究生复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有关招生录取方面的事宜,所有涉及金钱的事项,考生务必保持警惕。

        2.请各考生复试前调整好心态,加强对相关专业知识体系的梳理与回顾,以最佳状态迎接复试。我院会尽最大努力保障复试的公平性、安全性和科学性,也请广大考生和我们一起营造良好的复试氛围。                                          

    十一、信息公开和复试监督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原则组织复试,规范面试流程。研究生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577-88066029;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电话0577-88066005

                                                        

    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4413

     

     

    附件1:2024年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doc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心理测试操作说明(2024).pdf

    附件4:温州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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