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校级来华留学奖学金研究生录取办法
为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经贸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温州医科大学设立校级奖学金项目,资助世界各国学生来我校学习。
一、招生类别名额及奖学金期限
1.招生类别:
(1)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期限3年;
(2)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期限3年;
(3)硕博连读研究生:奖学金期限(2+3)年
以上奖学金名额共20名
2.奖学金期限:
(1)奖学金期限为录取时确定的学习年限,学生来华后原则上不予延长。
(2)奖学金名额不得跨年度使用。
二、申请途径和申请时间
申请人直接向温州医科大学提出申请,通过本人递交或邮寄书面申请材料至温州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
申请截止时间:6月15日。
三、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且身体健康;
2、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四、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免学费,住宿费、学杂费等其他费用自理;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免学费,学习期间提供生活费2000元/月,住宿费、学杂费等其他费用自理;
●硕博连读研究生奖学金:免学费,硕士研究生阶段提供生活费1700元/月;博士研究生阶段提供生活费2000元/月, 住宿费、学杂费等其他费用自理.
五、申请材料提供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1、《温州医科大学奖学金申请表》(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申请人须通过温州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下载奖学金申请表格。
申请表格下载 校级奖学金硕士入学申请表.doc
2、申请人个人普通护照复印件(如有)。
3、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5、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申请人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
6、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7、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学术成果(如有);
8、《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foreinphy1.pdf)。请提交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上述申请材料须由申请人本人于6月15日前递交或邮寄到温州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无论录取与否,申请人材料均不退还。
六、录取及通知
1、学校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录取。
2、经温州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审核批准后,学校将在6月底通知奖学金获得者,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等相关录取材料。
七、其他
1、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须按照温州医科大学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2、该项目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3、奖学金生因患严重疾病需休学者,应回国休养,回国旅费自理;经学校批准休学者,享受奖学金资格最长可保留一年,但休学期间停发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生因其他原因休学者,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不予保留。
4、中途退出硕博连读研究生奖学金项目者,不颁发任何形式的证书。
5、本招生办法由温州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温州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电话:+86-577-86699031 传真:+86-577-86699031
电邮:wzczs@126.com 网址:http://sis.wzmc.edu.cn
地址:中国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邮编:325035
附件1: 温州医科大学外国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doc
附件2: 温州医科大学外国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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