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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商报:看病可能贵了但买药便宜了 院方称对就诊患者影响不大
  • 作者:匿名   编辑:   来源: 匿名  浏览:9272   时间:2014年04月02日
  • 商报讯(记者 张雅丽)4月1日零时起浙江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药品实施零差价、调整医疗服务费,温医大附一院、温医大附二院、温医大附属眼视光医院同步执行该政策。

    去年底,我市启动了市级公立医院改革,我市4家省级医院均参照该方案,同步执行了医改。而按照浙江省级公立医院改革要求,省级公立医院销售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按进价“零差率”销售,同时调整了诊查费、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费用的价格。诊查费中除了挂号费,新增了药事服务成本,调整后,门诊诊查费为10元,副主任级别医师加收4元、主任级别医师加收6元,省级名老中医加收18元,国家级名老中医加收48元。按照要求,名老中医每次问诊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此外,手术费、治疗费较去年医改前按平均30%幅度调整。

    省级公立医院改革,主要涉及温医大附一院、温医大附二院、温医大附属眼视光医院,而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则暂时按照市级医改方案运行。据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透露,由于去年底医院已启动了市级医改,此次省级医改中,医疗服务价格仅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了微调,对就诊患者而言,影响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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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理费:

    等级护理费20元/日,特级护理费5元/小时,精神病护理每日35元,其他护理费相应调整,按次计费的按特级护理费调整幅度调整。

    治疗费(包括病理检查、精神心理卫生检查、康复检查评定收费):

    按平均30%幅度调整。其中口腔科治疗、物理治疗与康复项目按10%幅度调整。介入治疗按25%幅度调整。放射治疗、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连续性血液净化、血液及淋巴系统治疗、血液病毒灭活等项目价格不作调整。

    手术费:

    平均按30%幅度调整,其中口腔手术按15%幅度调整。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项目按35%幅度调整。

    原文链接:http://wzed.66wz.com/html/2014-04/02/content_16213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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