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Version  |  内网  |  邮箱
招标信息
招标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瑶溪院区厨房设备(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作者:匿名   编辑:   来源: 匿名  浏览:21411   时间:2019年05月24日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委托,就瑶溪院区厨房设备(第二次)(非政府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CTZB-H190524CWB-1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核心产品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厨房设备

    1

    120

    商用双眼燃气炒灶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瑶溪院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所需的设备的供货、搬运、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报名方式、购领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5月24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谢绝投标;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温州大道展宏大厦2栋702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6月14日09时30分(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14日09时30分(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公共资源交易受理区。

    八、开标时间:2019年6月14日09时30分(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公共资源交易受理区。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户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账号:7150 0012 0196 6669 99

    开户行:温州银行鹿城支行

         备注:1、投标人须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19年6月14日09时30分前)前转入,并到中心结算窗口开具收据,然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收据原件及复印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2、确认资金到帐后凭银行汇款回单或进账回单、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登记表》(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填写完整后交由代理机构盖章)→到公共资源交易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

    十一、其他事项: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投标报名申请表(请下载打印填写,加盖公章,见附件);

         2)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

         3)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书面报名资料提交地址:温州市温州大道展宏大厦2栋702室。

        2、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温州大道展宏大厦2栋702室,

        联系人:肖慧,联系电话:13606874516

        6、监管部门:温州医科大学国有资产及设备管理处,联系电话:0577-86699225

        7、招标人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373号,

        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577-88063061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温州大道展宏大厦2栋702室

    联系人:邵海勇 电话:18967751006

    传真: 0577-86071211

版权所有 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www.dentist.ac.cn) 联系电话:0577-88855488
地址:龙湾区龙瑶大道1288号(龙湾总院);鹿城区学院西路373号(学院路分门诊);鹿城区广场路183号(广场路分门诊); 瓯海区温瑞大道1450号(瓯海分门诊)
浙公网安备33030202000452号 浙ICP备1202605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