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年9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91号)等有关规定,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就决定开展微信、支付宝落地银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 WZKQYY-2016004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概况:
确定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微信、支付宝缴款的落地银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及政策性银行,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温州市辖区注册登记的市级分行或获得市级及以上银行唯一授权的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4、投标银行需有提供服务及满足后续开发的能力;
五、购领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购领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30日起至2016年10月 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除外。(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2、购领招标文件地址:温州市学院西路373号(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五楼设备科);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到医院设备科报名或汇款,汇款请将凭证发至邮箱(2024673035@qq.com)黄老师收。
汇款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城南支行
账号: 1203219009200064832-000000001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0日09:30。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三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0日09:3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三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交付方式:电汇、网银、现金缴纳等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之前到帐或现场递交)。
十一、其他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如为温州市分支机构须提供市级及以上银行唯一授权;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将以上资料,发至邮箱(2024673035@qq.com)审查报名,邮件请注明单位全称、招标人联系电话及回复邮箱,待审查通过后,发售招标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联系地点:温州市学院西路373号五楼设备科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传真:(0577)88063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