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年8月31日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91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医院公款存放管理,提高资金效益,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就定期存款存放银行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本项目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商业银行均可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 WZKQYY-2016003
二、招标内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16年下半年3000万半年期的定期存款存放银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及政策性银行,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温州市辖区注册登记的市级分行或获得市级及以上银行唯一授权的分支机构(报名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4、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年度综合评价2013年至2015年均B级以上;
5、投标银行需与资金存放网点一致,并承诺在中标后不得改变和转移;
6、2015年度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定期存款存放银行没有存在违约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方式等: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不含节假日)。
2、招标文件发售地址: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设备科。
3、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到医院设备科报名或汇款,汇款请将凭证发至邮箱(2024673035@qq.com)黄老师收
汇款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城南支行
账号: 1203219009200064832-000000001
五、获得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3、2013年至2015年的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年度综合评价证明文件;
4、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底单复印件或网银电脑打印凭证;
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将以上资料,发至邮箱(2024673035@qq.com)审查报名,邮件请注明单位全称、招标人联系电话及回复邮箱,待审查通过后,发售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14日 上午9:30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373号三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16年9月14日 上午9:30
九、投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373号三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
交付方式:电汇、网银、现金缴纳等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之前到帐或现场递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联系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373号五楼设备科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传真:(0577)88063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