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3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2023年1月17日)》及《关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3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2023年1月17日)部分岗位延长报名期限的通知》,经报名及资格初步审查,现发布我院药师岗位公开招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附件1),并就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日期 | 时间 | 内容安排 | 地点 |
3月27日 (周一) | 13:00-13:15 | 考生资格复审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龙湾总院十楼2-1012人事科 |
13:15-13:30 | 考生签到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龙湾总院十一楼会议室(逾时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 |
13:30-14:00 | 面试 |
注:(1)本次招聘药师岗位要求为副高及以上职称,根据公告,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可免笔试,经资格复审合格后可直接入围面试。
(2)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龙湾总院地址:温州市龙湾区龙瑶大道1288号。
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整理)。下述材料中注明原件的,原件交由招聘单位留存至本次招聘完成;其他材料验原件后交复印件。
1、附件2:考生志愿及个人基本信息承诺书(原件);
2、身份证;
3、个人详细简历;
4、已取得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5、外语等级证书(六级证书、雅思证书或托福证书);
6、政审证明(原件)。境内在校学生由学校相关部门出具,在职职工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境外在校学生、未就业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街道出具,需注明有无参加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
7、执业资格、职称及获奖(荣誉)证书(如岗位无要求,可不提供);
8、【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一式3份(原件)、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9、【已工作者】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离职证明(原件)。目前处在职状态的,可后补离职证明;
10、【国(境)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有关说明
综合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我院将通过手机短信方式联系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收到短信后回复确认。确认来我院参加面试人员请根据本通知的时间要求安排好自己的行程。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老师
电话:0577-88066009
E-mail:wmckqrsk@163.com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龙瑶大道1288号
附件1:2023年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药师公开招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pdf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