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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第二批)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0 时间:2025年06月13日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温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温医大研〔2019〕40号),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名单


经过学院资格初审、专家评分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评议,按1:3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口腔医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材料评审结果汇总表(第二批)】。


进入复试综合考核的考生若放弃资格,则进行顺位递补。拟录取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


二﹑材料复核


(一)硕博连读: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


(二)“申请-考核”制:


考生须根据学院要求提供材料复核,复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基本材料要求如下:


1.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 应届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研究生学生证原件;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本科和研究生)和学位证书(学士和硕士)原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


3.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


4.《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若有)


6. 职称证明材料原件(若有)


上述材料中1-3为申请学术型博士必须提供的材料,1-4为申请专业型博士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2025年6月17日


(二)复试方式:现场面试


日期


时间


事项


地点


 6月17日

  (周二)


12:30-13:00


材料复核


温州医科大附属 口腔医院龙湾总院 11楼会议室(龙湾区龙瑶大道1288号)


13:30-16:30


考生复试


16:30-17:00


拟录取考生手续办理


 


四、复试内容


复试约20分钟,包括个人陈述和综合面试两部分。


(一)个人陈述:


1.英文自我介绍(3分钟)


2.PPT汇报(5-8分钟):包括本人基本情况、临床及科研经历、和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方面。


(二)综合面试(10分钟):采用即时问答形式,面试小组全面考察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外语能力、临床和科研能力等素质。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考核专家依据考生各方面情况,现场独立评分。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进入复试综合考核的考生若放弃资格,则进行顺位递补,拟录取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


六、体格检查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将三甲医院体检报告(至少含胸部透视检查、血、尿常规、肝功检查)邮寄至复试负责学院。


6个月内已参加所在单位体检(三甲医院体检)的考生,可提供既往体检报告复印件。


七、监督保障机制


(一)“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制招收博士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作伪经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下一年度不再接受其申请。


(三)拟录取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申请“申请-考核”制应届硕士生入学前未能毕业或未获得硕士学位;


2.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3.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四)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学院纪委办公室,电话0577-88066029。



【公示】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材料评审结果公示(第二批).pdf




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