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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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公示20230620

作者: 医保物价部 编辑: 来源: 浏览: 时间:2023年06月20日

关于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公示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计委、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签发的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经医院同意新增“超声气动清除术”5个特需医疗服务项目,自即日起,对这些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医保物价部 0577-88063039

医保物价部

2023.6.20

新增特需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

备注

1

超声气动清除术

使用探针查看口腔卫生情况,牙齿数目,牙周组织,是否有龋坏和松动,是否有假牙等。

口内疾病的初步检查,并给予初步诊断和进一步检查建议。不含牙周探诊及指数等专业检查。

使用进口超声洁牙机去除自然牙各面龈上结石,色素,菌斑,软垢等。

使用进口喷砂机装载碳酸钠喷砂粉去除超声工作尖无法到达的牙间隙,牙面(单单超声工作尖无法彻底清除各牙面结石,色素,软垢等)而遗留的结石,菌斑,色素,软垢等。

对牙周局部出血进行止血。


15


2远程会诊指邀请方医疗机构和受邀方医疗机构在远程会诊中心或会诊科室通过可视、交互、实时、同步的方式在线开展的单学科或多学科会诊诊疗活动。邀请方医疗机构收集并上传患者完整的病历资料(包含病史、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治疗经过等)至远程医疗网络系统,预约受邀方医疗机构。受邀方医疗机构依据会诊需求,确定会诊科室及高级职称会诊医师,会诊医师提前审阅病历资料。至约定时间双方登录远程医疗网络信息系统进行联通,在线讨论患者病情,解答邀请方医师的提问。受邀方将诊疗意见告知邀请方,出具由相关医师签名的诊疗意见报告。邀请方根据忠者临床资料,参考受邀方的诊疗意见,决定诊断与治疗方案


邀请方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和意愿组织远程医疗服务,并向患者说明远程医疗服务内容、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书面同意,签署远程服务知情同意书。受邀请方为省外或境外医院的,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
3远程会诊(省外)副主任

1000
4远程会诊(省外)主任

2000
5远程会诊(省外)院士、国医大师

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