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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匿名 编辑: 来源: 匿名 浏览:11597 时间:2013年05月07日

 

依据《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经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领导小组批准,决定组织开展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设立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和青年课题。青年课题的申报人,年龄不得超过40岁(1973年5月31日之后出生)。

二、申报时间

课题申报时间为4月1日至5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1.1.统一申报课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教馆(中心)负责组织本区域内有关电教机构、教育科研院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或学校的课题申报,并负责所属申报课题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申报课题的审核、网上报送及课题评审费缴纳等)。

2.2.直接申报课题

有关高等学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申报课题的单位,教育信息产业部门,有关协会(学会)组织等可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按照要求通过中国教育技术研究网上的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平台(ktgl.cetr.com.cn,以下简称“课题管理平台”)直接申报,并报送《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请简表》(以下简称“简表”)和缴纳课题评审费用。

四、课题申报有关说明

1.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需要通过课题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填报《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课题办”)不接受书面申请评审书。

2.课题申请人在课题管理平台填报申报材料后,打印简表并加盖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统一申报的课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教馆(中心)收齐简表后报送到课题办;直接申报的课题由申请人将简表直接报送课题办。

五、评审费缴纳

1.每个课题须缴纳评审费用200元。统一申报课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教馆(中心)负责统一收缴;直接申报课题由申请人直接缴纳。

2.课题评审费请于5月31日前通过银行汇到以下账户(汇款时须注明开票单位和联系人,中央电化教育馆统一开具发票,开票项目为评审费),并由省教育技术中心代缴给中央电教馆。

户 名: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开户行:工行杭州市高新支行

帐 号:1202026209900154456

六、课题办联系方式

(一)中央电化教育馆

联系人:张静然       电话:010-66490945

邮件:zhangjr@moe.edu.cn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电教大楼016信箱(邮政编码:100031)

(二)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联系人:郑少艾      电话:0571-88069042

联系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2号 (邮政编码:310012)

备注:

1.课题申请人需在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平台( http://ktgl.cetr.com.cn)注册信息,按要求填写《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并打印简表加盖学院公章。

2. 课题申请人必须于2013年5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2份)报送至科教科。电子材料发邮箱:24520964@qq.com

联系电话:88066005     联系人:朱谢鹤

3.课题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2013年度课题申报须知”、附件2、附件3。

 

附件:

附件1:2013年度课题申报须知.doc

附件2: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指南.doc

附件3:关于印发《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的通知.doc

                                                                    科教科

20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