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同学:
研究生注册是研究生学籍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保证。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截止时间定为:2015年3月1日,为使注册工作能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全体在校研究生
二、注册时间:请各同学自觉在2015年3月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三、注册地点:学院路校区东教学楼137科教科
四、注册须知:
1、研究生无特殊情况者须持本人研究生证按时注册。
2、未缴清学费或住宿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前至财务处缴清所欠学杂费,否则不予注册。
3、在温州地区之外进行临床及科研工作的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委托注册申请单》(附件1),将研究生证与《申请单》交给在温同学,由在温同学代为注册。
4、如遇研究生证遗失请尽快补办,并于3月1日前至科教科先注册,两周内需补办研究生证并补盖注册章。
5、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注册者,须事先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请假申请表》(附件2),并将《申请表》交至科教科,经批准后方为有效。注册请假最多两周,请假时间到期后,须及时到校进行补注册。
6、未按时注册者学校将根据研究生所在年级,做出相应处理,具体处理措施如下:①延期半年学籍注册;②停发各类补助津贴一学期;③学术型研究生停止其科研工作,专业型研究生停止其临床实习工作;④毕业班学生不接受学位论文提交、不允许参加上半年论文评阅;⑤停止开具所有学籍、成绩等证明;⑥停止参加各类评奖评优的资格;⑦停止参加中期考核资格。
口腔医院科教科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