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国庆节假期学院·医院正常运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4年国庆节放假安排:
(一)口腔医院
1、急诊、病房照常。
2、学院路、广场路院区门诊照常,10月1日-3日设置行政值班。
3、瓯海分院10月1日-3日门诊停诊。
(二)口腔医学院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10月11日照常上班、上课,分别补10月6日、10月7日的课。
二、10月1日起医院工作时间调整为:
(一)学院路院区、广场路院区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二)瓯海分院
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三、、各部门要加强排班、值班,保证临床科室正常开诊,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口腔学院·医院办公室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