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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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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保部门给医院付费不再“被动买单”
  • 作者:    编辑:   来源: 中国医疗保险  浏览:8478   时间:2021年11月05日
  • 10月26日,由国家医保局指导,山东省医保局联合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等12市政府,在东营市举行山东省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正式付费启动活动,宣布山东省DRG付费和DIP付费改革启动正式付费,标志着山东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跨入高效治理的新时期。山东也成为全国唯一实现DRG付费和DIP付费两种支付方式改革全覆盖的省份。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作为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三医联动”改革的关键一环。过去医保支付方式以按项目付费为主,医保被动买单,难以形成对过度医疗服务的有效约束机制,不但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还让参保人多花钱、医保基金多支出。推进DRG、DIP付费改革,不再是简单地照单付费,而是深化到医疗临床路径、检查检验、药品耗材使用及医疗服务的全过程,推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让临床路径更科学、药品耗材使用更合理,让有限的医保基金买到更科学、更优化、更有效的医疗服务,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从而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其中,DRG付费是将疾病按照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的复杂程度以及治疗成本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组,以组为单位分别定价打包支付,一般来说疾病越严重、治疗方式越复杂,医保支付的费用就越多;DIP付费是利用大数据,将疾病按照“诊断+治疗方式”组合作为付费单位,医保部门根据每年应支付的医保基金总额,确定每个病种的付费标准,并按此标准向医院付费,有利于医院发挥各自优势和医院间的正向竞争。

    对医院和医生来说,DRG付费和DIP付费将以前检验检查、药品、耗材等从收入变成了成本,一方面激励医院和医生主动规范医疗服务,控制成本,减少资源浪费;另一方面还会引导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用高质量的服务和技术水平,吸引患者来院就医。对医保来说,DRG付费和DIP付费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能优化医疗服务,可以用有限的医保基金为参保人购买更高质量的服务,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对参保患者来说,医院服务行为规范了,治疗针对性增强了,诊疗水平提高了,看病就医花费少了,个人负担减轻了。

    山东省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DRG、DIP付费改革是撬动“三医联动”改革的重要杠杆,是实现医保高效治理的必然要求,是关系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重大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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