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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关于物业外包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 作者:匿名   编辑:   来源: 匿名  浏览:9279   时间:2020年08月26日
  •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委托,就物业外包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WZKQYY-F20200825

    二、采购类型: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简要要求等):

    序号

    采购内容

    时间

    预算金额

    (人民币)

    简要技术要求

    1

    物业外包服务

    1年

    790万元

    物业服务范围:龙湾总院、学院路院区、广场路院区、江滨分院、5050分院、医院租赁用房(含温州医科大学学院路校区内的租赁用房)等区域内的物业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报名方式、购领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8月28日起至2020年9月4日(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谢绝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温州大道展宏大厦2栋702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3楼收标区 (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

    八、开标时间:2020年9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3楼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以大厅屏幕显示的开标室为准)

    十、投标保证金金额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户名: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账号:715000120196666999

    开户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城支行

        备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并到中心结算窗口开具收据,然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收据原件或复印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2、确认资金到帐后凭银行汇款回单或进账回单、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登记表》(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填写完整后交由代理机构盖章)→到公共资源交易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

    十一、其他事项: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投标报名申请表(请下载打印填写,加盖公章,见附件);

         2)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

         3)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书面报名资料提交地址:温州市温州大道展宏大厦2栋702室。

       2、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龙瑶大道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九楼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577-8806306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温州大道展宏大厦2栋702室

    联系人:邵海勇

    电话:18967751006

    传真: 0577-86071211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温州大道展宏大厦2栋702室

    书面质疑联系人:肖慧

    书面质疑联系电话:13606874516

    3、监管部门:温州医科大学国有资产及设备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7-86699225

    /UpLoad/files/附件:保证金登记表(银行)-物业外包服务.docx

    /UpLoad/files/附件:投标报名申请表-物业外包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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